6月26日央行發布的關于支付公司支付業務許可證被中止續簽的通知,其中包括上海瀚銀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支付牌照被審查的通知。有八家支付公司的支付牌照被中止續簽。但是在這期間,上海瀚銀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是可以繼續營業的。
瀚銀信息因存在《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許可實時辦法》第24條規定的情形,所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中止對支付牌照的續簽審查。被續簽的支付牌照不再限于預付卡,也包括銀行卡收單和移動支付、互聯網支付等牌照。雖然支付牌照被中止續簽,但是在這期間支付公司是有資格正常經營的。
《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許可實時辦法》第二十四條: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在審查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中止審查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一)申請人因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他行政機關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偵查,尚未結案,對行政許可事項影響重大的;
(二)申請人被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他行政機關依法采取限制業務活動、責令停業整頓等監管措施,尚未解除的;
(三)申請人被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他行政機關接管,接管期限尚未屆滿的;
(四)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規章的規定,需要進一步明確具體含義,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請求有關機關作出解釋的;
(五)申請人主動要求中止審查,且有正當理由的。
因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情形中止審查的,相關情形消失后,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恢復審查,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申請人主動要求中止審查或者申請恢復審查的,應當向受理行政許可申請的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提交書面申請。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同意的,書面通知申請人。